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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應大法官第745號解釋,財政部研擬「薪資所得費用核實減除方案」,即俗稱的「林若亞條款」或「名模條款」已拍板。據了解,近期將送行政院核定,希望立法院本會期通過,明年生效,而內容除現有新台幣20萬元定額扣除,另增薪資費用核實減除選項,包括治裝費、職業上工具支出及進修訓練費等3項費用也可核實減除,但各項設有減除上限,為「薪資收入的3%」。

2006年名模林若亞申報所得稅時,將2005年的收入30萬元全都花在治裝,以「執行業務所得」報稅,並全部申請列舉扣除,但被國稅局認定是「薪資所得」,不得採列舉扣除,要求補稅5萬多元。後來林若亞不服申請復查遭國稅局駁回,提出行政訴訟,去年大法官認定不許列舉扣除違憲,財政部必須在第745號解釋令公布的2年內檢討修正,因此「薪資所得費用核實減除方案」也被稱為「林若亞條款」或「名模條款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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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據知情人士透露,財政部拍板將提報行政院的方案,治裝費、進修訓練費及職業工具支出等3項特定費用均都都可核實減除,但因各項費用很難完全認定為職業使用或自用,加上目前薪扣額20萬元已經不低,為避免外界質疑,各項目都訂有減除上限,為薪資收入的3%。電動車零件

不過,若根據財政部所提內容,以年薪百萬上班族來說,若3個項目都完全減除,可減除9萬元,但因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元,遠高於薪資費用核實減除總額,此時上班族選擇定額扣除較有利,也因此只有特定職業的高薪族群,才有機會受惠。而財政部也估算,受惠人數不多僅5萬至10萬人,預估稅損約40億元左右。電動自行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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